蓟门法哲学研习会2017~2018年专题研讨(十一):从内在观点到德沃金的法律概念
报告主题:从内在观点到德沃金的法律概念
报告人:
王重尧(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2017级硕士研究生)
评议人:
王昱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2014级硕士研究生)
内容简介:
内在观点是哈特实证主义法哲学中的重要概念,被视为其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从哈特的文本看,内在观点属于一种实践观点而非理论观点。实践观点分为接受的观念和不接受的观念。如果认为内在观点包括了不接受的观念,此种观点将容纳坏人观点,也就无法凭借内在观点来拒绝预测理论和法律现实主义;正确的理解应将内在观点视为接受的观念。如果认为内在观点所要求的“接受”可以基于任何理由,也同样无法拒绝预测理论和法律现实主义;接受只能基于道德理由,对待法律的内在观点必须承认法律在原则上具有约束力。于此,从内在观点出发的法理论,必须认可德沃金提出的法律的概念。
时间:2018年6月10日下午2:00-5:30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新二号楼二层活动室
欢迎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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