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克大学副教授Dan Priel主讲”误入歧途的法律性质研究“
主题:the Misguided Search for the Nature of Law
主讲人:Dan Priel(约克大学奥斯古法学院副教授)
Dan Priel牛津大学博士毕业,师从约瑟夫·拉兹教授,曾任英国华威大学助理教授、耶鲁大学法学院研究员、以色列最高人民法院法律职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私法(侵权法与赔偿法)以及社会科学与法律的交叉研究,作品主要见于Law and Philosophy, Legal Theory, Oxford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Texas Law Review等知名杂志。
内容简介:
在分析法理学领域,“法律是什么”一直被认为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其重要性基于两个理由。第一,这一问题在逻辑上具有相对于规范性问题的优先性:在一个人能够对法律说些什么之前,其需要知道法律是什么。第二,这种研究也被认为是独立的哲学、非经验、非社会性的研究,从而也就能够告诉经验研究者,如果其希望发现世界中法律的示例,需要去寻找些什么。Dan Priel将对该主张进行总体性的检讨。其首先检讨主张法理学并非概念性的数个论证,如果这些论证是正确的,将意味着任何对概念性法理学(conceptual jurisprudence)的批评都失去了基础。作为回应,Dan Priel主张这些论证与其说是对概念性法理学的替代,不如说只是术语的转换。Dan第二步转向检讨概念性法理学本身,其区分了两种概念的观点,即“外在主义”(externalism)和“内在主义”(internalism),前者将概念理解为抽象实体,后者将概念理解为思想的基本单位。由于这一差异,这两种观点导向了两种不同特征的概念性法理学,每一种都要求不同的回应。Dan提供了一系列论证反对这两种观点:批评外在主义者立场的主要论证在于,其是故意循环的(因为其必然预设了其所捍卫的法律观点);批评内在主义者的主要论证在于,其是社会学的一种糟糕形式。最后Dan将简要指出一个非概念性法理学(non-conceptual jurisprudence)是什么样的。
参会学者:
陈景辉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范立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雷磊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屠凯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张帆 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
郑玉双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孙海波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讲师
张晓冰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叶会成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时间: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 14:00-17:00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913
欢迎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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