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法律的概念》出版五十周年纪念讨论会"(中欧法学院,2011年5月21日)
本次研讨会是为祝贺中欧法学院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研究所成立所举办的系列活动之一,于2100年5月21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同时还举办了两个庆祝该所成立的研讨会,主题分别是“多学科视野中的法”和“中国法律中的公共利益”。
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研究所由郑永流教授担任所长。本所得到了香港的刘皇发先生和陈瑞球先生的大力支持,主要通过设立讲习教授、讲座、资助教师和学生出国访问、出版学术刊物、组织学术研讨会等方式,推动国内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的研究。详情请访问中欧法学院网页。
纪念会邀请了台湾大学的颜厥安先生、辅仁大学的庄世同先生(现任职台大)和中研院法学所的王鹏翔先生,可谓阵容鼎盛。庄先生和王先生提交的论文,值得一读:庄世同:法律的概念与法律的规范性:再访哈特的接受论证
王鹏翔:獨立於內容的理由與法律的規範性
我的同事陈景辉博士提交的论文是:法律的规范性:以哈特的理论为中心的反省。
我担任第一分会场“多学科视野中的法”的召集人,同时提交了《理论争议、权威与合法性——关于哈特/德沃金之争的初步检讨》,试图在夏皮罗教授的相关论文的基础上,澄清理论争议的性质及其对法理学提出了哪些挑战,并对夏皮罗教授基于法律实证主义立场做出的回应提出了批评,也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夏皮罗的相关文章:Scott J. Shapiro:The “Hart-Dworkin” Debate: A Short Guide for the Perplexed
以下是会议议程
一 成立仪式议程
2011年 5 月21 日(星期六)10:00-11:30
(9:00-9:50 签到)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逸夫楼学术报告厅
二、议程内容
主持人:高美莲(Ninon Colneric)教授(中欧法学院欧方联席院长)
致辞:
10:00-10:10 马怀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10:10-10:20 简福饴大律师(捐赠人刘皇发代表)
10:20-10:30 方流芳教授(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
学术演讲:
10:30-10:50 Prof. Norbert Horn (Universitaet zu Koeln)
10:50-11:10 颜厥安教授(台湾大学)
11:10-11:30 郑永流教授(中欧法学院)
二 学术讨论会议程
2011年 5 月21 日(星期六)13:30-17:30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国际交流中心
一 “多学科视野中的法"议程
第一会议室(四层) 召集人:范立波
第一单元:法律、政治与宗教/主持人:舒国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
报告人各 20 分钟 自由讨论:30 分钟
高全喜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多学科视野中的法如何在“法理"上可能?
泮伟江讲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司法裁判:重新理解现代法律的关键——一种经验现象学的凝视
单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宗教
王建芹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殊途与同归:论宗教理性与法律理性——兼论西方法文明的世俗化危机
第二单元 法律、经验与逻辑/主持人:焦洪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
报告人各 15 分钟 自由讨论:35 分钟
席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经济分析
应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社会学
王洪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逻辑
雷立柏教授(Leopold Leeb) (中国人民大学):西方古典语言和法学研究
柯华庆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博弈论
二 “中国法律中的公共利益"议程
第三会议室(三层) 召集人:朱庆育
第一单元 民法视野中的公共利益
主持人:田士永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
报告人(报告人各 15 分钟):
葛云松教授(北京大学):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行为效力
张谷教授(浙江大学):违反调控政策的合同效力状态与公共利益
王洪亮副教授(清华大学):“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与公共利益
第二单元 商法视野中的公共利益
主持人:易军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
报告人(报告人各 15 分钟):
张双根副教授(北京大学):市场自由及其管制
钟瑞庆副教授(浙江大学):公司的社会责任
许德峰副教授(北京大学):一物二卖法律制度研究
第三单元 公法视野中的公共利益
主持人:朱庆育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
报告人(报告人各 15 分钟):
黄卉副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土地公有背景下的房屋征收
王天华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转型社会中的“城管"
聂鑫讲师(清华大学):宪法社会权
第四单元 比较法视野中的公共利益
主持人:吴宏耀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
报告人(报告人各 15 分钟):
Björn Ahl 教授(中欧法学院):德国法上的公共利益概念
薛军副教授(北京大学):意大利法上的公共利益概念
梅虹(Lloyd's Register Asia):英国与香港法上的公共利益概念
三 “哈特《法律的概念》出版五十周年纪念讨论会"议程
第四会议室(三层) 召集人:陈景辉
第一单元 法律的规范性
主持人:颜厥安教授(台湾大学)
报告人(报告人各 15 分钟):
庄世同副教授(辅仁大学法学院):法律的概念与法律的规范性:再访哈特的接受论证
王鹏翔助研究员(中研院法律所):獨立於內容的理由與法律的規範性
陈景辉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的规范性:以哈特的理论为中心的反省
第二单元 哈特的两个主题
主持人:陈锐教授(西南政法大学)
报告人(报告人各 15 分钟):
马驰讲师(天津商业大学):社会规则理论与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
于柏华讲师(黑龙江大学)哈特论自然权利
第三单元 哈特与合法性
主持人:邱昭继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
报告人(报告人各 15 分钟):
范立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理论争议、权威与合法性——关于哈特/德沃金之争的初步检讨
张超讲师(山东工商大学):基于社会合作的效率论证
第四单元 哈特的方法论
主持人:陈景辉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
报告人(报告人各 15 分钟):
陈锐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论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对哈特法哲学的影响
邱昭继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哈特派法律实证主义与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张帆讲师(山东大学):内在观点与哈特的方法论
综合讨论/主持人:庄世同副教授(辅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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